产假国家规定2018年是怎样的?
时间:2018-07-20 06:1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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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们的日常生活,可能有人经历过在找工作的时候,因为女性会有产假。而我国现行的产假规定仍是按照2012年规定实施的。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生育假,并且我们国家也规定了产假,下面了解一下国家产假规定的具体情况。
在我们的日常生活,可能有人经历过在找工作的时候,因为女性会有
产假
。而我国现行的产假规定仍是按照2012年规定实施的。根据规定
女职工
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生育假,并且我们国家也规定了产假,下面了解一下国家产假规定的具体情况。
一、
产假国家规定
2018年是怎样的?
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)
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降低其
工资
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
聘用合同
。
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
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
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第八条
女职工产假
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
生育保险
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
医疗费用
,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产假规定如下:
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
第一,单胎顺产者,给予产假九十八天,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,产后休息八十三天。
第二,难产者,增加产假十五天;多胞胎生育者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十五天。
二、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
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,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,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;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,给予四十二天产假。产假期间,工资照发。
女职工怀孕,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,其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,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。
女职工产假期满,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,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,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,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符合法律、
法规
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 29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,也取消了晚育假,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“国家规定假期98天 生育奖励假”。目前,全国已有29个省(区、市)修订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,30省(区、市)修改了产假时间,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性的产假时长。
西藏
通过政府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延长产假时间至一年,这也是全国各省份中最长的产假。
河南
和
海南
均在新计生条例中明确除国家规定98天假期外,产假再增加“3个月”。这意味着当地女职工最多可享190天产假。
黑龙江
、
甘肃
产假总天数为180天。
北京
、
天津
、
上海
、
重庆
、
江苏
、
浙江
、
湖北
产假为98天 30天,即128天。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 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,剖腹产可享受98天 80天奖励假 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。 此外,一些地方对产假的规定相对弹性灵活。北京、
吉林
、重庆三地均规定,经女职工单位同意,女性可以延长假期。如重庆规定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。
关于产假国家规定2018年是怎样的这个问题,首先,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,如果在产假期间诱人单位解除了和劳动者之间的
劳动关系
的话,那么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。其次就是产假的话,也是可以享受相关的工资待遇的,在这里也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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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文章整理时间“2018-07-20”,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8年!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变动更新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,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!